夫妻相隔數千里 法院巧把離婚調
作者:戴志成 丁旦 發布時間:2009-11-13 瀏覽次數:573
本網鹽城訊:近日,江蘇省射陽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在法院的細心調解下,相隔近
2007年底,江蘇射陽縣的原告王女,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在南京出差的湖南省通道縣的李男,雙方一見鐘情,很快發展為戀人關系,熱戀中的青年覺得空間的距離不等于心靈的距離,更不會成為婚姻家庭的鴻溝,遂于2008年2月在射陽登記結婚,并定居在射陽,婚初夫妻感情尚可,但2008年8月被告李男的母親突然生病,空間的距離開始產生問題,由于經濟不是很寬裕,坐火車單程的花近3天,每次往返都是精疲力盡,雙方開始為在哪邊生活發生矛盾,因為王女是獨生女,家里堅決不同意其嫁到2000公里之外,李男卻又想在家照顧年邁的父母,多次協商無果后,李男于2009年1月回湖南后再也沒有來江蘇,王女同樣不愿意去湖南,遂于2009年10月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原、被告離婚。
考慮到原、被告相距遙遠,尚未生育小孩、又沒有夫妻共同財產,在調和無果的情況下,射陽法院的法官開始做調離工作,結果原、被告都同意離婚。按照規定,被告李男應當到江蘇應訴,但這勢必大大增加被告的訴累,且與便民利民的司法為民宗旨不符。于是法官充分利用現代網絡技術等方式積極與被告進行溝通交流,通過網絡視頻確認被告身份,并郵寄送達證、離婚協議等讓被告到視頻前簽字,同時讓被告郵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至法院以再次確認身份信息,最終該案得以妥善解決,原、被告好聚好散、“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