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加油門跑了 乘客追要行李被摔傷
作者:慶妍 發(fā)布時間:2009-11-12 瀏覽次數(shù):581
本網(wǎng)南京訊:五一過后,小伙子高永豐打了輛車回市區(qū),不料打出了一身傷,還打出了一場官司。
乘客:你繞道!
司機:你下車!
2009年五一過后,高永豐從浦口老家過完節(jié)回市區(qū),帶了一大箱行李,下了大橋攔了一輛出租車,可司機開著開著,小高感覺這不是以往自己搭車常走的路線,于是懷疑司機故意繞道,小高也出口不客氣,說請司機注意職業(yè)道德,不要以為繞道別人不知道。司機也是個火爆脾氣,一聽這話,這不是侮辱自己人格嗎?兩人爭執(zhí)了幾句,司機表示請小高下車,另打別的車,小高火氣上來,怒氣沖沖開了車門下車。小高正準備去后備箱拿自己的行李,不料自己腳剛一沾地,還沒站穩(wěn),出租車司機猛踩油門,開車就跑,小高本能地抵住前門把手,結果被車拖行了二十幾米后,摔倒在地上,出租車絕塵而去。小高只好打車前往醫(yī)院就診,并報了警。后來,出租車司機小黃也到了派出所,把行李還給了小高,但就小高就診花費數(shù)千元的醫(yī)藥費兩人達不成一致意見,小高起訴到秦淮法院。
原告:我追你的車才被摔傷,你要賠錢!
被告:我開車跑是因為你要打我!
原告小高表示,被告小黃繞道在先,被揭穿后又拒載,自己下車后小黃快速開車離開,導致自己為了追回行李被拖了幾十米摔傷,為了治病,請假不上班,家人為了陪護照顧自己,經(jīng)濟上也蒙受了損失,要求小黃支付醫(y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2000元、交通費200元、營養(yǎng)費等7000余元,并承擔精神損失4000元。
庭審中,被告小黃十分委屈,他辯解說,當天原告打車時,自己告知原告正常路線堵車嚴重,需要繞道行駛,原告表示同意,但在中途又指責小黃繞道,小黃表示自己只能這么開,不行請原告下車另打其他的出租車,這段車程自己也不收取費用了,原告就認為小黃拒載,兩人就在車子里面吵了起來,原告還揚言要打他,后來原告把車門一開,下了車,小黃以為原告準備從右邊繞到窗戶邊打自己,就加油門走了,自己知道原告的行李還在車子里面,就把原告的行李放到了派出所。原告跟著車門跑還受了傷,自己當時并不知情,不應該由自己負全部責任。
法院:經(jīng)濟損失被告承擔80% 精神損失不予支持
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予以證明。本案中,被告作為駕駛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在明知原告行李在后排座,卻假想原告可能會過來毆打自己,不顧原告的安危,將車輛強行開走,致使原告受傷,對事故的發(fā)生負有大部分責任,應賠償原告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的80% ;原告作為成年人,應當意識到在車輛起步之時,自己再抓住車把手,極有可能受傷,對于自己的行李,完全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回,但原告卻抓住車輛的把手不放,導致自己受傷,對事故的發(fā)生亦存在一定的過錯,故要自行負擔其損失的20%。根據(jù)原告提供的經(jīng)濟損失相關證明,法院認可其中有證據(jù)證明的3500元,判決被告承擔2800元。至于精神損失費,因原告并未提供相應的證據(jù)予以證實,該主張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