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小姨子致精神傷殘 外力所致還是術后引發
作者:匡胤 發布時間:2009-11-10 瀏覽次數:604
本網無錫訊:將小姨子推倒在地,致其后腦受傷并出現精神殘疾,還辯稱是小姨子之前腦瘤手術后導致的并發癥。近日,這一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在北塘法院審理終結,這位動手的姐夫被判處賠償小姨子84000余元。
趙小玲是俞斌的小姨子,近幾年為了娘家的財產等原因常常發生口角。
法院委托無錫某司法鑒定所對趙小玲的傷殘進行鑒定,結果為:趙小玲案發前有腦瘤手術史,術后能恢復工作,正常生活,本次案發后出現明顯精神異常,存在明顯的心因性幻覺及被害妄想,其存在應激相關障礙,嚴重影響其工作能力和日常生活自理,此相關障礙主要由外傷所致,目前情況相當于八級傷殘。法院根據雙方在糾紛的發生和造成損害結果的過程中的過錯程度,認定俞斌負70%的過錯責任,趙小玲自負30%責任,遂判決被告俞斌賠償趙小玲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84681元。(文中所用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