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近日,江蘇省昆山法院在審理一起涉少刑事案件時,通過周密細致的審前調查工作,查明了一成年被告人冒用未成年人姓名身份的事實。

昆山法院受理被告人伍某盜竊一案后,少年庭按照慣例,委托被告人住所地的廣西來賓市興賓區司法局,對被告人進行審前社會調查。興賓區司法局隨后向法院反映,未成年人伍某現正在家中,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行為不是其本人所為,并將伍某照片傳真至法院,以便進一步確認。接到反饋信息后,承辦法官立即趕赴昆山市看守所,對自稱伍某的被告人進行提審。在事實面前,該名被告人交代,自己的真實姓名叫童有炳,2007年曾犯盜竊罪,被江蘇省興化市人民法院判處緩刑。由于害怕此次被從重處罰,便憑借熟知同村老鄉、未成年人伍某的情況,冒用了伍某的姓名和身份。法院高效的審前調查不僅讓冒名者最終現形,更及時避免了一起錯案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