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一時貪念 騙兩萬攜手入監
作者:王營 劉秋蘇 發布時間:2009-10-28 瀏覽次數:502
本網徐州訊:兩名即將跨入大學的“準大學生”,看到別人招生掙錢就一時起了貪念,利用偽造的高考準考證詐騙他人2萬元。
2007年6月高考結束之后,家住山東省魚臺縣的宋云宇感覺在家里寂寥無所事事,看到別人通過到街頭代理高校招生掙了不少錢,心中有所悸動。聽說江蘇豐縣的自己的表弟周曉峰平時成績優異高考考得不錯,就趕到周曉峰家,謊稱想看看江蘇的準考證是什么樣子,將周曉峰的準考證借出來,拿著周曉峰的準考證找人辦了一個偽造的準考證,然后把周曉峰的準考證交還給表弟。回到魚臺縣,他又聯系到經常招生的人于偉,說自己有一個親戚,考了一本的分數,但是不想讀,看能不能幫忙賣出去。在得到于偉的肯定答復后,宋云宇突然感覺有點害怕,想到這種事情終究是騙人的,就想找人和自己一起來分擔這個事情,好壯壯膽。于是他就聯系了自己的好友方俊毅,方俊毅聽說能夠掙不少錢,欣然加入。5天后,他們以2萬元的價格將高考分數賣給了高考成績不理想的小輝。但不久小輝的家人發現準考證是偽造的,就找到方俊毅和宋云宇,要他們退還騙去的2萬元,后來兩人湊錢退還了1.7萬元。2007年9月,宋云宇、方俊毅二人就分別上了大學,剩余的3000元錢兩人都沒有再退還小輝的家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宋云宇、方俊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鑒于被告人宋云宇、方俊毅在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還了受害人的所有損失,依法均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