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多被告人重大放火案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10-26 瀏覽次數:695
本網蘇州訊:日前,昆山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多被告人重大放火案,以放火罪依法判處劉文珠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年到13年不等,并剝奪政治權利2年至4年。由于案情疑難復雜且影響巨大,昆山法院在審判過程中始終高度重視、謹慎負責。
被告人劉文珠等五人為韓資企業金剛化工(昆山)有限公司員工,劉文珠為泄私憤,糾集另四人于
為確保審判工作順利進行,昆山法院分別向蘇州和昆山兩級政法委匯報案情,并分別召開審判委員會專業及聯席會議,對案件事實、證據認定、法律適用及定罪量刑等進行討論。多次組織部門會議,分析排查公開宣判中可能出現的意外狀況,擬定應對預案,對庭前準備、庭審秩序、庭務保障等進行全面部署。昆山市委政法委也專門召開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三方協調會議,要求密切配合,全力保障案件穩妥審判,維護社會穩定。宣判當日,法院對宣判全程進行攝錄。法警大隊全隊出警,提前一小時安檢,專設兩道安檢卡口,對旁聽人員實名登記。公安局派出30名防暴警察協助維持庭審秩序,轄區派出所干警和交通警察全力維護法院周邊公共場所以及道路交通的秩序。整個宣判過程組織嚴密、安保周全、秩序井然,未出現矛盾激化情況。一審宣判后,五名被告人提起上訴,目前該案已進入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