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20091015下午,揚州市維揚區法院在甘泉街辦新建成的政法服務中心巡回審判點,成功調處了一起以該街道辦事處為被告,糾紛長達17年的民事案件。

甘泉鎮原屬揚州市邗江區管轄,2008年行政區劃調整被劃入維揚區,更名為揚州市維揚區甘泉街道辦事處。因甘泉街辦地處距維揚區法院較遠,居民訴訟極為不便。為方便居民進行訴訟,維揚法院遂與檢察院、甘泉街辦共同出資,在甘泉街辦建立甘泉政法服務中心,內設巡回審判點。為當地居民提供綜合性法律服務。

正值此時,揚州市供銷社將甘泉街辦告上法庭,要求甘泉街辦償還1992年原邗江縣甘泉供銷社所欠揚州市供銷社(集團)總公司貨款75萬元。原債務人甘泉供銷社因經營不善倒閉后,原邗江縣甘泉鎮人民政府與揚州市供銷社(集團)總公司達成還款協議,由其代償甘泉供銷社所欠款項。因行政區劃調整,相關負責人陸續調離,還款事宜因無人理涉被擱淺。

維揚法院受理此案后,決定在剛設立的甘泉政法服務中心審理此案。開庭當日,甘泉街辦幾十名居民自發到法庭旁聽案件審理,甘泉街辦主要負責人均到庭參加了訴訟。在承辦法官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還款協議,使該長達17年的糾紛,終獲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