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1019上午,丹陽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從輕判處被告人孫玉龍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52歲的孫玉龍幾年前從單位買斷工齡回家,后為增加收入,在小區開了一間棋牌室,每天也能掙幾十元生活費,眼看著小區里的私家車越來越多且一輛比一輛豪華氣派,想想自己為掙幾個生活費起早貪黑的,心里越來越不平衡,有時也看到有的車主把車停在自家棋牌室門口擋過道,孫玉龍為發泄心中的不滿,從20085月至20096月的一年多時間內,其用隨身攜帶的鑰匙先后11次對小區內多輛私家車的車身進行劃痕破壞,住在樓上的楊杰新買的越野車先后被劃了7次,無奈的他為了找到破壞者,特地在車上安裝了攝像頭并在晚上守候伏擊,后發現破壞者竟是住在樓下平時老實客氣的孫玉龍,遂向警方報案。經過車損估價,被損壞的車輛噴漆修復費為1800余元。因案發后孫玉龍認罪態度較好,且得到了受害車主的諒解,法院對其作了前述判決(文中孫玉龍/楊杰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