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繳費發生爭執 打傷收費員被判刑
作者:劉秋蘇 發布時間:2009-10-15 瀏覽次數:517
本網徐州訊:一駕駛員在經過收費站時,因繳費問題發生爭執,揮拳打傷收費員的左眼。今日,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楊剛忠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現年33歲的被告人楊剛忠,系一名駕駛員。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楊剛忠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楊剛忠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法院遂根據楊剛忠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酌情予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