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妻子成習慣 無奈發妻再次訴離婚
作者:陳勇 發布時間:2009-10-10 瀏覽次數:584
本網鹽城訊:因瑣事妻子常常遭受丈夫的毆打,為此妻子訴訟要求離婚,在法院與親友的勸說下,考慮的家庭,妻子原諒了丈夫,但好景不長,丈夫依然如故,無奈的妻子的徹底的失去了信心,毅然走到的法院訴訟要求與丈夫離婚。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1998年底原告嵇某與被告吉某經人介紹相識,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嵇某與被告吉某雖系合法婚姻關系,但雙方不珍惜夫妻感情,常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毆打,致夫妻感情惡化,雙方均有一定責任,本院曾駁回原告要求離婚的請求后,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得到改善,故可確認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不違背法律規定,本院予以支持。遂作出原告嵇某與被告吉某之婚姻準予離異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