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房主租房詐騙獲刑一年
作者:曹亞峰 發布時間:2009-10-09 瀏覽次數:642
本網蘇州訊:近日,江蘇灌南人沈某因冒充房主將自已租住的房屋出租給他人騙取房屋租金、押金而被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沈某,系江蘇省灌南縣人,因來蘇州打工暫租住在蘇州工業園區某小區。2008年7月初,沈某突發奇想在互聯網上以其所租住的位于蘇州工業園區葑誼新村房屋業主的名義發布房屋出租信息。后于同月6日、7日化名“沈金龍”并持偽造的該房屋房產證,分別與張某、韓某、熊某簽訂了三份租房合同,騙取三人房屋租金、押金共計人民幣12000元。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沈某目無法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被告人沈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贓款已全部追繳,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