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唱“朝代歌”,會員卡成“傳國璽”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謝勁松 發布時間:2018-10-10 瀏覽次數:538
一張美容卡,經歷了“華”的王朝、“寶”的時代、“尚”的世紀和“琴”的年華,“傳國璽”般的美容卡是美容店層層轉讓的結果,損害的是消費者的權益,近日,一起消費者美容維權案在昆山法院審結。
家住昆山的張女士一向比較注重美容養護,2014年張女士在華納美容店辦理了會員卡并預交了消費款,在之后的三年時間里,華納美容店轉讓給了芭寶麗美容美發店,繼而尚琦美容美發店、浪琴美容美發店,三年內依次換了四家門面。每一次的轉讓,承接的人都會讓張女士等客戶重新等額充值才認可原卡,就在浪琴美容美發店的再一次要求充值中,張女士認為美容店存在欺詐嫌疑,遂將尚琦美容美發店的實際收款方品藝美容店起訴至昆山法院,要求返還卡內余額2萬元。
法院審理過程中,張女士提供的印有“芭寶麗美容美發”的《顧客檔案管理表》,及會員卡消費明細,證明與芭寶麗美容店之間的合同關系,確認剩余金額為5908元。隨后合同關系轉承到尚琦美容美發店過程中根據新充值和消費記錄,實際收款方為均為品藝美容店。品藝美容店辯稱該收款行為系因尚琦美容美發店擅自使用其門頭,所以要求尚琦美容美發店將收款先匯入其賬戶,之后已返還給尚琦美容美發店,但對與尚琦美容美發店的商業關系表述模糊不清,也未能提供證據證明之間商業關系,因此,法院依法判定品藝美容店作為合同的實際收款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應予退還張女士會員卡余額及剩余療程款2萬元。
法官提醒:近年來生活品質的不斷追求,使得美容、健身、保養等領域商家迅速增加,廣大的群眾朋友在選擇商家時需要注意甄別商戶的服務資質和營業能力,會員卡等形式的預交費不要超過一定的合理額度,對于商家不合理條款要堅定拒絕,及時保留證據,維護好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