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近日,無錫崇安法院勞動爭議審判庭通過法官多次組織雙方協商,耐心解釋法律法規,闡明利害關系,終于鈍化矛盾,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庭履行,勞資糾紛得以順利化解。

劉某等5人原某餐飲有限公司的員工,2008115人分別與餐飲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年限、工資數額及加班費的計算標準等做了明確約定。同年10月,5人以兩被告拖延支付加班工資、拒不繳納社保為由離開餐飲有限公司。之后劉某等5人進行仲裁、訴訟,要求與餐飲有限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支付加班工資、經濟補償金,補繳社會保險費,并由餐飲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餐飲有限公司均認為五名原告的起訴沒有道理,且由于五名原告自行離職,給單位造成了不小的損失。雙方觀點爭鋒相對,有矛盾激化的傾向,更曾一度引起政法委的關注。

受理后,勞動爭議審判庭承辦法官通過閱卷、庭審調查后認為,本案的爭議集中在二點上:第一,原告與被告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二、原告主張的加班費計算標準有無相應依據。庭審中,承辦法官敏銳的發現,五名原告的初衷是拿到加班加點工資和經濟補償金,針對具體的補償數額,雙方并非沒有調解的可能,考慮到勞動者對工會有一定的信任感,遂依法將這批案件委托崇安區總工會進行調解。

后雖因雙方調解金額懸殊較大而未成功,調解一度陷入僵局,但承辦法官并未泄氣,仍積極尋求調解的可能,一方面依法向劉某等勞動者解釋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安撫工作,消除他們的不滿情緒,另一方面與餐飲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取得聯系溝通,圍繞其單位在考勤表、工資單、實行綜合工作制的審批手續等方面舉證不到位將產生的法律后果,闡明利害關系,提出合理化建議。通過多次組織雙方協商和電話聯系,最終,雙方在達成和解協議,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并由餐飲有限公司向五人支付補償款共計29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