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借了自家親戚的錢理應按期歸還,有些老賴不知感恩還妄圖通過玩“失蹤”把戲進行拖賴。921,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在申請人李某及其家人“化妝”偵查幫助下,終于將長期在外躲債的朱某及債務擔保人陶某“捉住”,并對該二人分別給予司法拘留14天的處罰。

20075月,朱某因生意急需周轉資金,故開口一下借了李某9萬元,為了表示其能夠按期還款的誠意,朱某還找來了陶某作為擔保人。據悉,該起借款糾紛案當事人之間都是親戚關系,借款人朱某是出借人李某的表姐,為借款擔保的陶某又是朱某的親姐夫。事后讓李某擔心的問題還是發生了,表姐朱某不但未能按期還錢,竟和陶某一同“玩失蹤”,都不見了影子。即使在法院訴訟期間該二人也沒有能夠出庭應訴,相關訴訟材料都是通過公告進行送達。判決生效后,執行法官多次到朱某及陶某家中查找,也都不曾碰到他們的面,眼看執行陷入僵局。難道借款真的要“打水漂”?不甘心受騙上當的李某與其家人無奈采取“守株待兔”策略,多次喬裝打扮“埋伏”在朱、陶二人回家的必經之路上。功夫不負有心人,碰巧朱某和陶某當天均露了面,執行法官一接到信息,立即出動將其二人分別“捉”住,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進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