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9月8日睢寧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09年5月4日是蔡某與王某結婚大喜的日子,新郎王某家張燈結彩,親朋好友前來祝賀,禮金悉數由新郎的母親李某收取放在隨身攜帶的皮包中。臨近中午,李某對包內的禮金進行清點后,連同皮包一同藏于新房臥室內衣柜的棉被中,之后與大家到飯店就餐。餐畢,李某從原處將皮包取出,當其將拉鏈拉開正待放入另一部分禮金時,一下子傻了眼,原來其碼放整齊的一萬元現金不翼而飛,另八千余元分文未動,難道一萬元真的長了翅膀?這時尚有部分親朋沒有離開,大家七嘴八舌,議論紛紛,最后一致認為有一男子最為可疑,此人年齡二十出頭,到飯店就餐時,他姍姍來遲;婚宴中,有人在廁所中看到他神情詭異;婚宴尚未結束,他又先行離開。此人今天出席婚禮的身份比較特殊,按照當地的習俗,是送新娘到新郎家的男性親戚??新娘蔡某的本家侄兒,叫朱某,其先行離開不符合常理。新郎母親李某感覺大家分析的有道理,遂找到朱某家,由于眾人所指,朱某在事實面前,選擇了到公安機關自首。
據朱某交待,其趁眾人前往飯店就餐混亂之機,進入新房翻找,慌亂之中從皮包中抽出一沓錢揣入懷中,先將該款藏于飯店廁所旁邊的草叢中,后又提前離席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