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無錫訊:丈夫不務正業(yè)染上毒癮,不但被強制戒毒,還欠下巨額債務,妻子忍無可忍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近日,江陰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離婚案件,依法判決支持了妻子的離婚請求。

現(xiàn)年32歲的蔣莉和34歲的趙明是江陰本地人,十年前兩人相識相戀,于2000年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婚后生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剛結婚時,夫妻倆相親相愛,感情很好,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趙明在社會上結交了一些游手好閑的朋友,于是放棄工作,混跡社會,因此夫妻間的感情也出現(xiàn)了裂痕。2006年,趙明與人打架觸犯刑律,被判服刑2年,于200811月出獄。趙明服刑期間,蔣莉既要工作又要照顧女兒,雖然辛苦,但是為了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依然對丈夫不離不棄,希望丈夫出獄后能改過自新,重新做人。豈料,趙明刑滿釋放后仍不吸取教訓,不務正業(yè),甚至變本加厲染上了毒癮,為了購買毒資還欠下十幾萬元的債務。

今年4月,趙明跟朋友聚在一起吸毒時被公安機關查獲,被強制戒毒2年。蔣莉?qū)φ煞蚋械叫幕乙饫?,認為丈夫的所作所為已經(jīng)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于是她選擇向法院起訴離婚,并提出孩子由自己撫養(yǎng),丈夫支付撫養(yǎng)費。

法院在審理期間,極力做雙方的調(diào)解工作,但是蔣莉離婚的決心十分堅決,考慮到趙明的行為確實給妻子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經(jīng)法院調(diào)解和好無效,認定夫妻感情已經(jīng)徹底破裂,遂判決離婚。對女兒的撫養(yǎng)問題,由于趙明曾判刑入獄,目前又在隔離強制戒毒,所以女兒跟母親成長較為有利,趙明應承擔每月?lián)狃B(yǎng)費350元至女兒獨立生活為止。法院還判決蔣莉的7000元銀行存款屬夫妻共同財產(chǎn),各半所有,而趙明的十幾萬元債務,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為趙明個人債務,由其個人負擔。(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