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8月26日,如皋法院城東法庭顧雪紅法官利用到蘇州送達之機,將警車作臨時法庭,當場成功調解一起離婚案件。
被告丁某2003年8月入贅到陳某家,2005年6月因家庭矛盾只身一人外出打工多年。2009年7月22日,原告陳某起訴離婚。審理中,原告獲悉被告在蘇州某禽蛋批發部打工。經其申請,顧雪紅法官決定去蘇州送達。8月26日一大早,她和張榮蘭書記員驅車前往蘇州。到蘇州后,經多方打聽終于找到被告,但被告得知法官來意后情緒抵觸,極不配合。通過一番仔細了解與耐心勸解后,被告消除了疑慮,表示理解并簽收了應訴手續,并同意當場接受調解。審判人員把握難得機會,堅持司法便民,臨時將警車作為調解室開展調解工作。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努力,原、被告于下午1時許達成離婚協議。至此,這起離婚案件在異地送達時得以當場成功調解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