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背上的法庭》讀出的幾個問題
作者:趙輝 發布時間:2009-09-03 瀏覽次數:1228
在云南西北蜿蜒的紅土路上,緩緩的走過來這樣一支隊伍:五十幾歲的法官老馮,即將因政策變動而離開工作崗位的摩梭族書記員楊阿姨,第一次下鄉參加馬背法庭的彝族大學生阿洛。隊伍的最后,是他們的特殊成員??一匹老馬。這是一個流動的法庭,共和國法律的尊嚴在馬背上傳揚著。在這里現代司法體制就像馱在馬背上的國徽在顛簸中緩緩前行。崇山中的紅土路上,發生著十分平常的不尋常事,給我留下了許多思考。
風俗與法律
現代法治社會,最具標志性的一個特征是人權受到高度的尊重和保護,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都沒有權力非法踐踏人權,無論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你可以剝奪我的生命,但你不能侮辱我的人格”,在程序正義的名義下,人格權又成為了一項基本人權,顯得比生命權還要重要。
少數民族地區在多年的共同社會生活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風俗與習慣,任何一名成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民族的風俗習慣,更明確了一套自己的道德宗教約束體制,它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這里,法律僅僅是可有可無的,或者這套道德宗教體制就是這里的法律(自然法意義上的),并且假若僅僅依照法律辦事,那么可能在許多方面會不那么完美,甚而會引起更大的更不安的社會問題。
對他們來講,法律只是一個外來物,我憑什么信仰你的力量?或許有一種解釋,中國中產黨是具有政治合法性的政黨,她能夠帶領人民過上好日子,她是人民的代表,她的政策也必然是人民利益的體現。并且在政策轉變為法律的過程中,是你們的代表,代表你們投了票,這是你們意志的體現,應當同樣地適用于你們的社會,這種適用是無一例外地適用。于是必然會強制推行,但是我們卻發現這種觀點是如此的不堪一擊。至少這些少數民族地區沒有足夠大的博弈力量,這些代表沒有力量去參加一項全國性的利益分配大會,他們的聲音可能會在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浪潮中淹沒。那么也就是說,沒有理由讓這些少數民族地區信仰法律的力量,但是又要在這些地區統一實行法律,是否會對一個民族集體人格尊嚴造成一種漠視,這是否是一種不人道?
然而或許我們可以找到法理的支撐。法國古典哲學家盧梭在他的《社會契約論》中明確地提出公共意志可以基于父愛原則,強迫他人自由,也就是說強迫他人進入一種社會自由的狀態。但是當代經濟學家哈耶克在他的《自由秩序原理》中闡述了自由最原始最古老的涵義:獨立于他人的專斷意志。在哈耶克的自由狀態之下,一些人對另一些人所施以的強制,在社會中被減至最小可能之限度。相信我們會更傾向于第二種對自由的解釋。我們有理由懷疑盧梭的界定中這種進入自由狀態的程序本身是一種專制行為,而通過這種非正義的程序贏得的自由還能是正義的自由么?
我試圖破壞一種動機良好的某種秩序,但是我卻不能提供一種更為合理的制度構建來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建設。我確實是太狹隘了,但是我真的是沒有這種能力,我不是柏拉圖,在他的思想中可以構建一個高貴的理想王國。我曾經幼稚的認為,中國有經濟特區,那么是否在某些少數民族地區可以設立法律地區呢,少數民族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在同一片藍天下生長、生存的人們,低頭不見抬頭見,人情是維系這個社會的基礎。國家只需在這些地方提供物質援助,或者就直接用納稅人的血養活這些在我看來是不可能發展起來的少數民族地區?
但是后來才發現,即使可以,這些物質利益應當依據什么來分配?依據少數民族自身的道德宗教約束體制么?在物質資源極度貧乏之際,在云貴高原少數民族地區人均年收入不足650元人民幣的時候,這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一旦國家大量的資金投入之后,一旦資源充足的時候,道德宗教約束機制還能像銅墻鐵壁一樣牢不可破呢?我想不能了,理論上最明了的解釋是:人都是利益的追求者,只要利益大于風險的承擔時必然會千方百計追尋最大限度的利益。在實踐中,最簡單的一個現象就是在共和國威嚴系在摩梭族的柱子上時,馬匹被人盜走了。
還有一個更大的弊端,經濟特區,它的行政權力掌握在誰手中?當然是在工人階級,人民的政黨,人民的國家手中了。然而法律特區呢?這個就很難說了,或許它會在某個長老的手中玩味,而一旦利器在手,殺心必起,野心必起,勢必有一天會出現亂世三國,甚或戰國七雄。真的是痛恨我的智商呀,居然找不到更好的出路,只是個地地道道的破壞王,也只能拿來說說事了。
民主的中國困境
民主是一個舶來品,1919年五四運動,中華民族的急先鋒,打出了鮮艷的“民主”與“科學”兩面旗幟,轟轟烈烈地開展了近代歷史上最有震撼力的大學生運動。這標志著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到來。經過將近一百年的播種、傳撒,在祖國各地的角落中或許都開出了美麗的花朵。然而這些花朵有多少是有花蕊的,絕大多數僅僅只有外面的花瓣。的確,人們知道了有民主這個詞,他們知道這個詞中包含了選擇的意思,但是又有幾個人能夠真正的告訴我們什么是民主呢?美利堅合眾國歷史上一位偉大的總統亞伯拉罕 •林肯曾經說過:世界上不曾有過對自由一詞的精當定義,而美國人民現下正需要一個精確的自由定義。盡管我們都宣稱為自由而奮斗,但是在使用同義語詞時,我們卻并不意指同一事物。民主和自由一樣,有幾個人能告訴我們她的確切界定。一個接受過西方文明教育的哲學王尚且不能,何況是生在、長在山旮旯里的這些沒有多高的知識水平的人呢?在這里我沒有歧視的意味,我只是試圖說明一個事實。
然而彝族的一位村支書告訴我們這是全體村民一致表決的結果。在這里,我不知道他們實現民主的方式是什么?拍拍手聽聽聲音有多大,伸伸手看看數目有多道,還是通過無記名投票?我不曉得他們實現所謂民主的程序是正義的還是非正義的?但我分明會想到,難道全村只有一個腦子么?像毛澤東時代,全國人民只要有一個腦子??偉大領袖的腦子,其余的人們只要有激情有力氣就能夠讓我們的民族振興,讓我們的民族富強。當然他是毛澤東,帶領中華民族推翻三座大山的人,在擁有最強暴力者制定游戲規則,在崇尚英雄情節的中國,他已然成為我們的神。小小的村支書,你的權威是從哪里來的,你憑什么幫我們思考?假如我們真的是用你的腦子思考問題的,那么又怎么會出現糾紛,對村民規則的質疑?
這就不得不讓我們又回到上面的問題,實現這種所謂民主的方式是什么?相信不會是正義到哪里去的。但是出現這一結果卻又是必然的,
民主,在現代西方社會多么自然的美麗少女,放在我們中國情境內卻好像是只有在睡夢中才能見到的可愛天堂。當然我相信睡夢中的民主必將成為共和國的明天現實。但是我們又必將在今天的睡夢醒來,那時我們發現眼前還是滿目瘡痍。確實,民主在我們中國遇到了問題,很多不小的問題。
幾千年了,他們已經習慣了
民主在本質上不過是一種公共產品的交換機制,一些事情自己干不了,需要一個公仆替大家辦,因此就要一邊指揮并監督公仆,一邊給他公平的報酬。小農經濟的自給自足性強,與外界的交往少,對外界的依賴小,很難自發的產生超家庭的合作組織。維持這種組織的費用太高了,談判的費用太高了,監督的成本也太高了,打起小算盤來竟然全面不合算。這是
電影的最后阿洛??共和國法治的年輕傳承者,在親情與法律之間選擇了逃避,帶著新婚的妻子遠走天涯,這是一個無法選擇的問題,太困難、太痛苦了。失去了相濡以沫的伙伴,忽然衰老的老馮一個人走上了那條孤獨的路……
在20年前,同伴殉職的地方,老馮也滑了下去,永遠地睡在了群山之中。我不曉得這是老馮用生命寫下誓言,希望晴朗共和國的天空,還是看到了前途的渺茫?
老馬,依舊還是那匹老馬,然而它沒有了人的牽引,停了下來,盤桓不前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