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江蘇省大豐法院順利執結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81歲的申請人吳廣平時走路都很吃力,但是他卻堅持步行3里路,親手將一面寫著“執法公正,救民疾苦”的錦旗送到大豐法院執行法官的手中。老人激動地說:“感謝大豐市人民法院的執行干警們,這次執行不僅讓我獲得了生活費,同時還化解了和大兒子之間多年的矛盾,這份親情是用金錢換不來的。”

 申請人吳廣與被執行人吳老大、吳老二、吳老三贍養糾紛一案,該院于200610月調解結案,三被告每人每月給付贍養費150元,三被告負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自調解書生效后,吳老二、吳老三都能按時履行,惟獨吳老大多年一直不按時履行。為此,申請人吳廣每年都要申請執行一次,特別是2008年受金融危機的影響,米、面、糧、油、液化氣等的價格都大幅度上漲,吳廣的身體也大不如前,藥費開支增大,老人的生活日漸艱難。

  2009年,隨著該院清理執行積案工作的深入開展,在執行工作初期,被執行人吳老大東躲西藏,就是不與執行人員見面。由于換了執行法官,對案件情況不太熟悉,使執行工作困難重重。

 但是,執行法官沒有在困難面前退縮。他們通過多次找到被執行人的家屬做思想工作,又多次與村干部、執行聯絡員一同上門做工作,逐步使被執行人的態度發生轉變,最終促使反目成仇多年的父子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