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工作分居兩地 不堪冷落丈夫憤而離婚
作者:華靈芾 姚明希 發布時間:2009-08-26 瀏覽次數:586
本網無錫訊:原本是一對恩愛的小夫妻,可由于妻子以工作為由常住娘家江陰,身在無錫的丈夫不堪忍受這種兩地分居的日子,憤而提出離婚。近日,江陰法院審結了一起離婚案件,駁回了男方葉楓的離婚請求。
已過而立之年的葉楓是無錫人,與江陰籍妻子顧紅是大學校友,十年前,雙方在老鄉會上相識,并迅速陷入熱戀。2003年,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并生了一個白白胖胖的兒子。小夫妻的日子雖說談不上美滿,但也和睦。可由于雙方原籍地不同,加上顧紅在江陰工作,故顧紅經常留住江陰娘家。為了能常與妻兒團聚,葉楓則多次在無錫、江陰之間變換工作環境,在江陰工作時隨妻子住在丈人家中,也一度租房另住。2005年起,葉楓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但公司在無錫。于是,葉楓回到了無錫,可妻子仍住在江陰娘家。葉楓也曾與妻子商量調動工作事宜,可顧紅不愿意放棄在江陰穩定的工作,不肯隨葉楓回到無錫。回到家一個人面對冰冷房間的葉楓對妻子產生了怨懟,認為自己能為了夫妻感情多次在江陰、無錫之間調動工作,可顧紅卻不愿意為這個家庭做出同樣的付出。于是,夫妻之間產生了矛盾。葉楓一氣之下向法院提出離婚。可顧紅也有自己的苦衷:在江陰的這份工作收入較高,自己也當上了中層干部,放棄穩定的工作而去無錫重新開始,顯然會給小家庭帶來負擔;再說,自己對葉楓確實存在感情,也常常回無錫小家,夫妻關系并沒有破裂,她不同意離婚。
法院審理后認為,葉楓和顧紅系自由戀愛結婚,雙方有長期穩固的婚姻基礎,婚后夫妻感情也尚可。現夫妻間產生矛盾,主要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夫妻分居而起,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只要雙方共同應對并妥善解決工作與生活的沖突,夫妻關系仍有和好的可能。最終,法院駁回了丈夫葉楓的離婚請求。(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