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江蘇海門市某鄉鎮一劣跡斑斑的男子陸某于20089月刑滿釋放后,和同村的劉某、尹某一拍即合,制定了一套“完美”的租車劫財計劃,不想這套計劃將3人統統送進了監獄。

  20081231晚,陸某、劉某、尹某帶著菜刀、剪刀、手套、口罩等作案工具,乘坐劉某事先租來的桑塔納轎車,來到某鎮五泰路地段伺機搶劫,當夜沒有得逞。今年11日晚,他們再次來到悅來鎮五泰路一帶,當轎車行至六匡保衛村路段時,3人發現受害人蔡某在獨自步行,遂將轎車停在了蔡某前方不遠處,決定對其實施搶劫。劉某一把揪住蔡某捂住了他的嘴部,陸某拿著刀拍打蔡某頭部,尹某用拳頭擊打蔡某臉部,3人同時對受害人實施言語威脅,最終劫得1600余元、諾基亞手機一部。之后,陸某等人扔下被打傷的蔡某揚長而去。案發后,贓款、贓物已追繳并發還受害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陸某、劉某、尹某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遂依法分別判處相應的徒刑和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