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捉迷藏”的代價
作者:徐云 蘆慶華 發布時間:2009-08-20 瀏覽次數:658
本網鎮江訊:一初中在校生,利用暑假期間以玩捉迷藏為誘餌,并以做游戲輸贏為借口,將本家一年僅6歲的侄女騙至一偏僻處,脫掉其內褲對其實施了奸淫。后因被害人親屬報警而案發。小小年紀仍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不僅失去了學業,還親手毀了自己的前程。
今年年僅15歲的李某,暑假期間在家無所事事,整天沉迷于網絡,看到網上形形色色的性感照片和一些夸張的鏡頭,正值青春萌動期的李某有點蠢蠢欲動,抱著玩玩的心理,欲嘗試一下。于是在
事后,中午回家吃午飯時,文文感覺身體不舒服,便將此事告訴了奶奶,奶奶聽后大驚失色,立即翻看文文的裙子,當掀開裙子一看到腿上的鮮血就知道文文被人強奸了,且內褲和裙子上都有明顯的斑斑血跡。奶奶隨即將此事告知兒子兒媳。當日下午,文文的父母及奶奶陪其到醫院檢查。經醫生檢查,證實文文的處女膜已破裂,在醫院進行清創包扎后回到了家。到家后,作為監護人的文文父母親想想女兒這么小就被人侮辱,不能咽下這口氣,于是上門找到李某,面對堂兄的責問,李某當場點頭承認做了出格的事,面對堂侄的問話,李某的父親一時云里霧里摸不著頭腦,當聽完兒子述說整個經過后,如當頭一棒,當即“啪啪”給了兒子兩個耳光并罵其大逆不道。并立即向堂侄和侄媳表示道歉,由于兒子年幼不懂事,要其給予原諒。村人聽到叫罵聲前來知道事情的原委后,紛紛勸和,要求看到孩子還是學生年幼不懂事的份上,原諒其一次,并叫來村干部協高,后經雙方調解,李某家人一次性賠償文文家2000元,私下解決這件事。
不久,當文文家其他親屬聞聽此事后,均一致要求報警,這件事可不能小看,不能放松警惕。于是,
此案經檢方移送句容市人民法院后,法院根據相關規定,為教育、挽救、感化李某,對其成長軌跡進行了法庭調查,李某在案發前一貫表現良好,無不良記錄,此次犯罪主要是由于年齡尚小,自控力較差,在與被害人玩耍中,萌生不健康思想,因一念之差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鑒于李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當庭自愿認罪,且其親屬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征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確有悔罪表現,句容市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后,以李某犯強奸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