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因患膀胱結石入院治療的張強怎么都沒有想到,這場治療不僅沒有將病治好,還造成了他尿失禁,嚴重影響了生活質量。近日,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法院已依法審結這起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確定由醫院賠償張強人民幣5萬元。

200710月,張強時常感覺小便不暢,便到醫院就診,經診斷為尿道膀胱結石、前列腺增生,醫院遂為其進行尿道膀胱結石鈥激光碎石術及前列腺等離子電切術等治療。不料,手術后張強便出現了尿失禁的癥狀。經向醫生咨詢,得到的答復是正常的術后并發癥,繼續治療會得到緩解。張強越想越覺得不對勁,醫院的治療反而增大了自己的痛苦,幾番協商后,醫院一味強調客觀原因的態度讓他大為光火,他一紙訴狀將醫院告上了法庭。

醫院辯稱:這是正常的術后并發癥,且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原告的癥狀已經得到很大緩解,已經出院。 但醫院的意見讓張強無法接受,他強調自己的生活已經因此受到很大影響,夫妻之間也經常為此鬧不愉快,要求醫院賠償身體和精神損失共計人民幣20萬元。醫院在訴訟過程中表示愿意賠償原告2萬元。

為了縮小雙方之間的差距,經法院多次組織調解,最終確定醫院賠償原告人民幣5萬元,這樁醫患糾紛才就此塵埃落定。(文中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