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工作了18年,今年年初被辭退時,村里就只給了2500元經濟補償金?!苯衲?/SPAN>125日下午,61歲的張師傅從村里領取了2500元經濟補償金后,離開了他的環衛崗位,同時走的還有一樣在村里從事環衛工作16年的自己的哥哥。

“太突然了,被辭退后補償也很少?!?/FONT>

張師傅來自安徽農村,1990年來到無錫,一直在村環衛站從事清潔工作,每天的工作就是對村里的兩條馬路進行清掃,同時拾清綠化帶中的雜物,還得負責村里9個公共廁所的沖刷?!?/SPAN>18年來,我一直認真負責,任勞任怨,當地群眾都看的到,可以證明?!睆垘煾抵v工作期間,每年除了請假回老家過年外,其余時間以及節假日他都堅守在崗位上。

今年125日,張師傅和哥哥被單位領導叫到辦公室,領導感謝了他們這十多年辛苦的工作,給他們下發了村委會的通知。通知上寫道:因村屬地管理范圍縮小,工作量減少,加上本人已到退休年齡,到今年125日為止不再聘用,給予其一次性補助人民幣2500元。18年后,突然被辭退,“我覺得太突然了,不能接受,被辭退后補償也很少?!?/SPAN>

村委稱已給予適當照顧

兩兄弟找到了村委會,希望村里給自己在工作期間辦理養老保險相關福利關系,退休后享受養老金制度。村委會有關負責人講兩人不符合辦理養老保險的條件。

據其稱,該村在0371以前隸屬原郊區管轄,由于是鄉鎮,繳納的是養老統籌金,當時參加統籌的有三類人,一是本鄉征地大集體人員,必須在本鄉鄉辦或村辦企業上班;二是本村小集體人員,即未被征地且戶口在本村的農民;再有就是從市屬企業調動到本鄉工作的大集體人員。由于張氏兄弟既不是大集體人員,又不是戶口在本村的農民,根據當時情況,是根本不符合條件的。   

0811,新的《勞動法》開始實施后,根據市社保局的有關規定,與村環衛人員商量,且達成一致意見,并做出了對到60周歲退休年齡段已不滿15年的老年環衛工人,在崗時對其每人每月補貼200元的決定,當時涉及到的人員,包括張氏兄弟都表示一致同意,

“兩兄弟在村環衛站里工作,是出于人道主義而照顧的,在解聘時,已充分考慮到兩兄弟的年齡,在經濟上給予了適當的照顧?!痹撠撠熑苏f。

法院調解村委同意追加補償金

與村里協調無果的情況下,兩兄弟申請勞動仲裁,無錫崇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以被申請人不具備勞動爭議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不予受理。兩兄弟不服,向崇安人民法院提起訴求,請求確認與被告具有事實勞動關系;要求村委給原告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相關待遇;并要求被告給原告經濟補償金5萬元。

近日,崇安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法院主持的耐心調解下,張氏兩兄弟表示不要求確認與村委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但堅持村委要為原告辦理退休手續,如果無法辦理退休手續,則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相應的補償款。村委表示雖然兩兄弟的要求是沒有道理的,但考慮到原告在村里從事清潔工作時間也比較長,出于感情考慮,同意適當再補償一下,愿意補償弟弟9000元,補償哥哥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