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原本和睦的一大家子人,因為老太太臨終前的口頭遺囑,將房屋繼承鬧上了法庭。在無錫南長法院的耐心調解下,終于原被告都同意尊重老太太遺愿,不再為房屋的繼承爭執下去,和好如初。

老太太叫劉敏真,曾于1998年買下一套兩間房的居室。膝下六個子女,只還有四女兒潘曉和五兒子潘騰健在,老伴和其他四個子女都早在劉去世前病故了。因為平時潘曉對劉很是貼心,劉生病也多是四女兒在照顧,所以劉在生前曾多次立下口頭遺囑,愿意把房子留給四女兒。后潘曉要求各繼承人到公證處對房產由其繼承進行公證,各繼承人均表示同意,唯二兒子的女兒潘悅拒絕。潘曉遂訴至法院。

在法官和相關親屬的勸說下,潘悅漸漸認識到應該把尊重老太太的遺愿放在首位。“我們現在為房產繼承鬧成這樣,奶奶要是知道了肯定會很難過。”潘悅不但不再堅持遺產的分割,還在調解結束后,拉著潘曉前往公證處辦理遺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