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牟利 兩被告人銷售仿真發票落入法網
作者:姚鑫 王小珍 發布時間:2009-08-10 瀏覽次數:523
本網無錫訊:沒有固定工作,沒有穩定的生活來源,在錫的外地人張某、陳某便動起了歪腦筋,購買他人假發票進行販賣,從中牟利,最終落入法網。崇安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被告人張某、陳某明知是偽造發票而多次出售,其行為已構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和八個月十五天,并各處罰金一萬元。
為謀私利,張某從07年1月至08年12月間向他人購得非法制造的整本《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建筑業統一發票》、《江蘇省無錫市服務業通用發票》、《江蘇省無錫市廣告業專用發票》、《江蘇省無錫市商業銷售發票》等多種空白仿真發票,幾乎涉及到發票的各種類型,發票摸著手感非常好,可以說跟真發票極其相似。購得后,張某以每份50元或100元不等的價格將非法制造的發票單獨或者通過陳某予以出售。
無錫崇安法院開庭審理后認為,張某、陳某合伙共同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其行為已構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依法應負刑事責任。鑒于其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如今市民的納稅意識進一步增強,不少市民在消費完后也已經養成了索要發票的習慣。隨著手機、互聯網的發展,非法印制與銷售假發票的違法行為呈現出新特點,有犯罪份子通過手機短信、網絡進行廣告,銷售假發票,然而假發票泛濫,直接誘發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偷稅等犯罪行為的發生,干擾了正常的稅收秩序,給國家造成稅收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