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日前,在江陰法院辦公室里,當事人趙剛從承辦法官手中接過了五萬元賠付款。這時的他不僅喜極而泣,連不迭地說著謝謝:“感謝法官為我主持公道,讓我頭上那一下沒有白挨。”趙剛究竟遭遇了怎樣的厄運呢?事情還要從2007年的一場意外說起。

2007116,安徽籍務工男子趙剛干完活準備回租住地吃午飯,結果一根電線桿從天而降將他砸到在地。原來他走的那條道路正在施工,挖掘機把路旁的水泥電線桿挖倒了,不偏不倚地砸中了無辜的趙剛。經醫院搶救,趙剛撿回了一條命,但是手術后,他整個頭蓋骨都凹陷了下去,甚至失去了勞動能力。這場意外讓趙剛一家陷入了極大的困境,家里的頂梁柱倒了,而且還欠下一筆巨額的醫療費。當趙剛家人找到施工的建筑公司索要賠償時,建筑公司認為電線桿是被大風掛倒的,因此拒絕支付任何賠償。走投無路的趙剛通過法律援助中心向江陰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江陰某建設工程公司和某通信公司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院開庭后,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最終兩被告同意一次性賠付趙剛五萬元,趙剛也表示對該賠償滿意,至此,這起公共場所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最終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