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六旬老翁“黃昏戀”期間交納結婚保證金前后共計12萬元,誰知“黃昏戀”好景不長,兩人最終分道揚鑣。老翁對未討回的2.5萬元耿耿于懷,起訴至無錫南長法院要求支持其訴請。

年過六旬的傅升(化名)苦于老來無伴、生活無依,通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了大他4歲的沈香蘭(化名),兩人一見傾心,相見恨晚,才認識八天就發生了性關系。激情燃燒的日子里傅升為博得紅顏芳心,將工資卡、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等悉數交由沈香蘭保管,分3次交出結婚保證金共計12萬元,信誓旦旦寫下結婚保證書。

結婚保證書上寫明:我與沈香蘭自愿結為夫妻,丈夫為表達對妻子愛情的忠貞不渝,特作如下保證:1、必須絕對服從妻子的調配,妻子叫干什么就干什么,一切以沈香蘭為中心,全心全意履行丈夫職責。2、工資卡交由妻子保管,由妻子支配一切費用開支。3、若傅升背叛沈香蘭,另求他人,則處罰金100萬元或以原住處作抵押,房產證、土地證歸沈香蘭所有。4、傅升活著是沈香蘭的人,死后是沈香蘭的伴。

熱辣的結婚保證書寫后不到一個月,兩人就分道揚鑣,斷絕來往。傅升對沈香蘭僅返還9.5萬元憤憤不平,向南長法院提起了訴訟。審理過程中,傅升沒有確鑿、充分的證據證明欠款的事實,法庭要求傅升三天內補充相關證據。事后,傅升向南長法院提出了撤訴申請,撲朔迷離的婚約財產糾紛案就此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