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看病 訴訟主張 嚴審核樹權威
作者:陳勇 發布時間:2009-08-05 瀏覽次數:606
本網鹽城訊:因交通事故受傷,受傷后既了傷又看了病,造成了損失,傷者將肇事者告上了法庭,要求肇事者承擔損失。近日,射陽法院興橋法庭對該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
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劉審認真細致的審閱唐審相關證據材料,細心的法官從中發現唐某在建湖縣衛生院治療的相關費用為治療疾病所用,是用于自身膽結石癥與膽囊炎的治療。
法院審理后認為:射陽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對本起事故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予以采信。原告唐某因本起事故受傷而要求被告楊某賠償損失,符合法律規定,本院予以支持。因蘇JNWG56號二輪摩托車未投保交強險,且被告楊學明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故原告唐修紅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損失的應由被告楊學明全額賠償。對于原告的相關損失,因其在建湖縣某衛生院系看病所用,明顯與治傷無關,與本案交通事故無任何因果關系,故原告的損失應當剔除在該看病的相關損失。故作了駁回原告要求被告承擔其在建湖縣某衛生院治療的相關損失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