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原告小錢起訴要求其父被告錢某給付每月撫育費800元,法院確判決被告錢某每月支付原告小錢200元。近日,射陽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原告母親徐某與被告錢某于2007326協議離婚,確定原告由原告母親徐某負責撫養,被告錢某每月支付撫育費800-1000元。原告母親徐某與被告錢某離婚時協議共同財產全部歸原告母親徐某,而實際上被告錢某的收入只有1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雖原告的母親徐某與被告錢某離婚時商定的撫育費是800-1000元。實際上被告已將全部共同財產給付了原告母親徐某,且被告現在也無能力支付這么多的撫育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及當地居民的生活標準,應當對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協議上確定的撫育費數額適當調整。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