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所在的基層法院今年以來審結多起女性盜竊案件,涉案罪犯達12人,其中有6人處于懷孕期或哺乳期,被判處刑罰監外執行。這些女性罪犯利用生理優勢實施盜竊、故意規避刑罰處罰,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刑事裁判的權威性和威懾力,亟待引起高度重視。

一、主要特點

1、主體身份特殊。從審理情況看,女性盜竊案件中,懷孕、哺乳的婦女占50%,這種特殊的主體身份,容易掩人耳目,麻痹人們的防犯心理,盜竊往往得逞。

2、流竄作案較多。這些女性罪犯大多來自貴州、云南等邊遠山區,團伙流竄盜竊,作案時配合默契,一般不易被發現,同時也給公安機關偵查帶來難度。

3、侵害對象集中。盜竊目標主要是城鎮的商品批發部和商品零售門市,以盜竊現金為主,因而犯罪數額往往較大,甚至巨大,容易給被害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4、逃避處罰便利。這些女性罪犯接受審判時,有的已進入分娩、哺乳期,有的仍處于懷孕期,刑事判決生效后,法院只能決定對其監外執行,逃避制裁方便,社會影響較壞。

5、監外執行困難。由于懷孕、分娩、哺乳等原因,使公安機關日常監管難度加大,不利于教育和改造罪犯,影響監外執行效果;同時,由于女性罪犯大多來自于外省,法院與異地公安機關溝通聯系不便,難以及時掌握監外執行情況。監外執行條件消失后,因路途遙遠收監執行存在困難。

二、對策建議

1、加大打擊防范力度。深入堅持“嚴打”方針,對主觀惡性深、盜竊次數多、社會危害大的女性盜竊犯罪分子要依法從重從快判處,增強震懾力。要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組織公開開庭、公開宣判,以活生生的典型教育旁聽群眾要遵紀守法,牢固樹立法制意識,同時警醒人們要增強財產安全觀念,不斷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2、把好監外執行關口。要依照刑訴法規定嚴格執行監外執行條件,認真審查女性罪犯懷孕、分娩的相關證據,深入醫療單位調查核實,必要時委托法醫鑒定,嚴防以虛假懷孕、超期哺乳逃避處罰。對無合法夫妻關系、或雖有合法夫妻關系但違反計生政策的懷孕罪犯,建議相關部門及時作出處置。

3、強化監外執行管理。對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女性罪犯,要主動與其住所地公安機關聯系溝通,加強女性罪犯監外執行管理,杜絕監管失控現象發生。建議公安機關與計生部門聯手監管,對女性罪犯組織生理檢查,準確掌握其懷孕生育狀況,對監外執行條件消失的女性罪犯,及時通知公安機關予以收監,防止女性罪犯借懷孕、分娩或哺乳之名而逍遙法外。

4、加快落后地區發展。對于邊遠貧困農村,當地黨委政府應加大扶貧救助力度,最大限度地擴大就業,指導農民科學種田,帶領群眾早日脫貧致富,從源頭上遏制女性盜竊犯罪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