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勞務應守約 中途返回遭起訴
作者:陸圣斌 發布時間:2009-07-28 瀏覽次數:597
本網南通訊:近日,南通中院保全了這樣一樁案件:南通仲裁委員會向南通中院提請財產保全執行函稱,本會依法受理申請人南通某公司與被申請人陳某外派勞務合同糾紛一案,現根據申請人的申請,請求依法凍結被申請人陳某銀行存款人民幣11萬元。
原來申請人某公司與陳某訂立了《赴日本研修協議書》、《赴日研修實習承諾書》,約定申請人將陳某派往日本研修實習,并約定陳某不得擅自離開接受企業,否則陳某向申請人支付2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申請人某公司依約將陳某派往日本研修實習,陳某于2006年8月赴日本,卻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