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710,南京白下法院民三庭調結一起智障女生春游期間溺亡化糞池引起的損害賠償糾紛案。該起案件的成功解決,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也避免了一起涉法上訪案件的產生。

2009317,南京育智學校組織學生前往本市濕地公園春游。游玩期間,遇有學生要上廁所,老師便把學生帶往為方便工人而專門搭建在化糞池上的簡易廁所。剛要進去時,巧遇一施工人員,該工人告知老師此為工人使用的簡易廁所,并指引他們前往供游客使用的廁所。但老師未找到供游客使用的廁所,又折回簡易廁所,并組織學生輪流使用。此期間,一女生乘老師不備進入簡易廁所,不幸掉入化糞池,待發現時已施救不及,致慘劇發生。事后,多家新聞媒體對此較為關注。糾紛當事人因對賠償問題未達成協議,女生親屬拒絕火化尸體,并到南京市政府信訪。白下區政府高度重視該起事件,多次組織教育局、學校、家屬進行協商,引導受害人家屬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49,女生父母訴至法院,要求學校及濕地公園建設方賠償損失49萬余元。

立案后,白下法院及時安排開庭,組織調解。院領導高度重視,并親自展開調解工作,經多次協調、溝通,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由濕地公園建設方支付11萬元,學校在已給付錢款內承擔責任,不再另行付款。710,錢款交接完畢,原告對此結果非常滿意,主動申請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