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20094月間,江陰一婦女為了生一個自己的孩子,與丈夫合謀偽造丈夫前妻的身份證,上法院自導自演了一出變更撫養權關系的鬧劇。后前妻知曉事情經過后,以侵害姓名權為由將倆夫妻告上法庭。200977,江陰法院對這起姓名權糾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人沈某夫婦向前妻劉某公開賠禮道歉并補償劉某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

20077月,劉某與前夫依法辦理了離婚手續,二人婚生女兒由沈某撫養。后沈某與朱某重新組織家庭,劉某除看望女兒外,和前夫減少了來往。今年4月,劉某從他人口中得知“自己”將前夫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關系,這讓劉某一頭霧水,因為她根本就沒有到法院起訴過。劉某遂暗地里進行打聽,才得知沈某與妻子朱某結婚后,由于擔心不符合生育條件,兩年來一直沒有再生育子女。但夫婦二人卻一直尋找一條能夠符合生育政策的辦法。于是兩人想出了偽造前妻身份證,起訴變更女兒撫養權,從而可以去民政部門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妙計”。

得知真相的劉某怒不可遏,認為沈某夫妻的行為不僅是對女兒的不負責任,也嚴重侵害了她的姓名權,遂一紙訴狀將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要求朱某立即停止侵犯她的姓名權、公開向她賠禮道歉并連帶賠償她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考慮到沈某夫妻能及時認識錯誤以及其過錯程度等因素,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為3000元較適宜,遂依法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