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710上午,一位年近60歲的當事人一早便來到了玄武法院,還隨身帶來一幅刺繡的牌匾。原來他的妻子經家政服務中心介紹與雇主簽訂了《家政職介勞動協議書》,照顧雇主的生活起居。未料幾個月后,其妻子因腦出血突然暈倒在地被送往醫院治療。后其妻子起訴雇主要求賠償,雇主則認為自己不應承擔任何責任。經過承辦法官吳南燕絲絲入扣的耐心說理,不厭其煩的悉心調解,雙方終于達成協議并約定于710到法院即時履行。該當事人激動地說:我們感謝吳法官為我們做了那么多工作。看著牌匾上當事人寫的送給吳法官這一句樸實的話,吳南燕法官感動地說:這是我們應該做的,心意我們領了,但是牌匾你帶回去,這幅馬到功成的牌匾寓意很好,可以掛在你自己家,也可以送給親戚朋友……”最終,在吳法官的一再堅持下,當事人帶著牌匾和對方履行的補償款感激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