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推廣無錫“破產重整”經驗
作者:轉載《新華日報》 發布時間:2009-07-14 瀏覽次數:2532
我省法院推廣無錫“破產重整”經驗
本報訊 無錫中院今年對兩家瀕臨破產企業運用破產重整制度,使其重獲生機,實現“留住企業、安定員工、保障債權”的“三贏”局面。近日,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作出批示,要求全省法院推廣無錫法院“破產重整”經驗。省高院院長公丕祥要求研究典型案例,扎實推進破產重整案件審理工作,全力服務“三保”。
自去年下半年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不少企業遇到發展困難,企業破產案件也隨之增加。根據《企業破產法》,無錫中院受理案件后及時啟動司法重整程序。無錫市德發印染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案,涉及職工400余人,所有債權日前均已清償;長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重整案,通過重整計劃,企業目前恢復生產。這兩起司法重整案均成功避免了破產清算對企業和社會造成的震蕩。(諸佳英 沈崢嶸)
2009、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