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三年成積案 法官巧取執行款
作者:居敏曉 張政 康曉光 發布時間:2009-07-13 瀏覽次數:641
本網無錫訊:吃住有家中老宅,出行借朋友轎車,生活有聲有色,卻總是哭窮,寧愿成為老賴,也不愿籌錢支付三萬元執行款。法官多次催討無果,最終用“跟蹤”的方式巧妙取得了執行款。
2006年5月,王某以投資項目為由向李某借款3萬元,并出具了借條。后王某未能如期歸還,無奈之下,李某于2008年1月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于2008年3月判決王某歸還3萬元。判決生效后,王某并未按照判決書的要求履行給付義務,李某遂申請了執行。青陽法庭受理該案后,多次與王某聯系,但王某總是以經濟困難無條件履行債務為由,拒絕履行,法庭也采取了多項措施促使其履行,但始終未能如愿,致使該案歷經一年有余而尚未執結。
在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中,青陽法庭把該案作為重點案件之一,要求全體干警密切關注王某的動向,一經發現財產要及時果斷采取措施,力爭早日執結。
“還是你們法官有辦法啊,不然我這錢就要不回來了,真是太感謝了。”李某手拿執行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至此,一件歷時年余的老案在法院干警的時刻關注下得以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