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結了事案結事了

南京雨花臺辦案解法結更解心結

 

本報訊 在深化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活動中,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人民法院在立案、庭前、庭審等各工作環節,對當事人進行有針對性的釋法解疑的調解,用該院院長姚志堅的話就是:從當事人進入法院大門起就開始進行調解,目標是從案結了事案結事了。

雨花臺法院法官在把釋法解疑貫穿訴訟始終的同時,更把既解法結又解心結司法理念的調解工作貫穿于各項訴訟的始終。結合訴訟不同階段的特點,法官主動地開展說明、說理和說服工作,引導訴訟活動順利進行,而不僅限于當事人異議或疑問被動提起。在訴前調解環節,針對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大幅上升的情況,該院專門成立了道路交通案件專門合議庭,法官與交警、勞動仲裁等部門加大開展訴前調解工作的力度,對相關法律法規及賠償項目標準進行釋法解疑。對咨詢立案的受害人,如事實比較清楚,責任比較明確,僅因部分賠償項目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即通知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做到快立、快審、快調。目前,該院道路交通事故案已息訴300余起,達成調解協議160起,調解標的額達200余萬元。

在立案調解環節,該院立案庭法官通過立案審查,選擇當事人有調解意向或案件事實有調解可能的案件,在立案審查期內進行立案調解。對未能通過立案調解達成的,及時立案移送各審判業務庭審理。該院以立案審查為基礎,對218件案件進行立案調解,調撤率超過60%;調解后被告主動履行義務,原告申請撤訴的有110件、原告主動息訴的有10件。

在訴訟調解環節,該院以案結了事案結事了為目標,形成了覆蓋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各審判領域的調解格局。在推進刑事和解工作中,與公檢司三家共同會簽《加強刑事案件協調處置息訴工作的實施意見》,附帶民事訴訟和刑事自訴案件調解率始終保持在70%以上,賠償到位率始終保持在100%;在大力提升民事案件調撤率的同時,不斷提升糾紛化解的徹底性和有效性,今年以來,無一起調解結案案件進入再審申訴程序;在推進商事調解工作中,應對宏觀經濟形勢變化,通過邀請行業專家參與調解、與兄弟法院聯合調解關聯案件等方法途徑,妥善化解了涉及中材科技等龍頭企業的大量經濟糾紛,今年以來結案標的額達1億余元;在強化行政協調工作中,圍繞京滬高鐵、中興通訊等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化解了大量官民矛盾,行政訴訟案件和解率始終保持在90%以上。     

在判后調解環節,該院形成了一整套判后調解工作經驗:在一審判決上訴期間的回爐調解中,主要適用于家庭、鄰里等傳統民事糾紛,對于因一時之氣無法達成調解的雙方當事人,在判決文書送達、訴訟后果基本明確的基礎上,法官通過電話與回訪,促成雙方調解并短期自動履行;在一審判決生效后申請強制執行前的被動調解中,考慮執行成本和時間成本等不可確定因素,一方或雙方希望重新就裁判主文確定的權益分配進行調整磋商,往往都是當場履行;在同類案件生效后的延伸調解中,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涉及民生保障、企業管理等相關問題,開展案件回訪,先后就老年公寓護工聘任、外貿服務合同規范等問題向江蘇舜天等企事業單位發放司法建議。 (婁銀生 張劍鋒)

 

200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