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業中感受神圣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07-08 瀏覽次數:2354
在職業中感受神圣
自從進入法院,屈指算來已有24個年頭了,審理過各式各樣的案件,也接觸過各式各樣的人,“五個嚴禁”規定所提及的種種現象,我都碰到過,而且不下數十次,我相信其他法官也不例外。那么,如何執行“五個嚴禁”,我認為關鍵靠自律,靠自身的職業操守和做人的良知。
有一次,我去理發店理發,老板與我閑談,問我在哪兒工作,我說在法院,一聽“法院”二字,老板立刻和顏悅色:“法院好呀,法官最讓人敬佩!”于是講起了他表弟的離婚事情。他說:“我表弟為人有點‘痞’,整天不務正業,后來老婆與他實在過不下去了,向法院提出離婚,承辦法官叫盧青。為了能夠使法院判不離,我表弟先是三番五次到盧法官家送禮,都被拒絕了,后來又打電話威脅盧法官,盧法官都沒有為之所動,結果案子還是判離了,雖然如此,但我表弟輸得心服口服,還稱盧法官是沒有被污染的清官。”雖然在與老板交談中,我始終沒有透露我的姓名,但我心里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滿足感。是呀,金杯、銀杯,不如群眾的口碑。也許一個人一輩子只遇到一次官司,但僅一次就能評判法官的一生。
正因為我們從事的是這份職業,有時,當親朋和好友有求于我們而不能時,看著親人那憤怒的面孔和朋友那拂袖而去的背影,我們也倍感心酸和無奈。當我們身穿法袍端坐在審判桌前敲響法槌的時候,我們不僅僅是法官,更是會說話的法律,而此時,我們所代表的也不再是我們自身,而是代表著國家的意志。當看著當事人那寫滿笑意的臉,這分明是向我們昭示著:公正了!公正了!這不正是我們一生所要追求的嗎?而此時此刻,我沒有想過自己做得有多好,而是更深切地感受到法律對于老百姓是多么重要!
隨著“五個嚴禁”的頒布,隨著“五個嚴禁”的公開、公眾的知曉以及來自各方的監督,也許是民眾對“鐵規”的認可,出于對法官的愛護,也許是個別訴訟“掮客”對“鐵規”畏懼,近幾個月我們“清靜”了許多。其實,我們早已習慣了在趕考一樣的效率中感受神圣。(盧青)
200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