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的前夫
作者:余小惠 張曉東 發布時間:2009-07-07 瀏覽次數:599
本網蘇州訊:吳某(男)和林某(女) 經人介紹相識,認識了三、四個月后,雙方匆匆就結婚了,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雙方之間的矛盾逐漸暴露出來,雙方性格不合,林某覺得吳某得過且過,虛榮心強,不好好干活,吳某覺得林某對自己太過苛刻,象所有不幸福的家庭一樣,雙方經常為家庭瑣事唇槍舌戰,甚至發展到打架的地步,林某對婚姻開始失望了,對丈夫也不關心了。經過再三思考后,林某決定結束這段痛苦的婚姻,她試圖和丈夫協議離婚,吳某堅決不同意離婚,由此,雙方的矛盾進一步擴大化,只要林某一提起離婚,家庭戰爭就像定時炸彈一樣就會引爆,接下來又是一場暴風驟雨,摔東西,燒衣服。吳某也信誓旦旦表示一定改過,但是還是沒有戰勝自己的惰性,在磕磕碰碰中,這樣的生活又過去兩年了,林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過法院調解,雙方協議離婚。
離婚后,吳某覺得無依無靠,寂寞難耐,產生了想和林某復婚的念頭, 于是他三番五次找林某,要求和林某復婚,林某覺得自己好不容易才走出婚姻的圍城,哪里還想再套上這個牢籠呢,林某直截了當地拒絕了吳某,吳某覺得林某在婚姻存續期間對自己不好,不關心自己,也不照顧自己,自己患上胃病,她也是不聞不問,頓時心理的天平傾斜了,罪惡的想法爬上心頭,既然她不愿意和我復婚,這樣活著也沒有什么意思,那我索性和她同歸于盡,想到這里,他不禁有一種復仇的快感。
有了同歸于盡的想法后,吳某開始謀劃如何與林某同歸于盡,吳某以前做過電工,對電知識有一些了解,知道用電繞在身上,通電后可以電死人的,于是他想用裸電線把自己和林某綁在一起,再通電,這樣兩人都可以電死,這樣就可以同歸于盡了。想到這里,吳某為這個主意暗自得意,于是他立刻開始行動了,在一個五金店買來一根電線和一個插座,并用鉗子把電線皮剝掉,邊走邊用打火機燒電線皮,來到林某的住處,林某聽到敲門聲以為是同事,打開門,吳某迅速沖進屋里,并把門反鎖了,林某看到吳某手里拿著電線和插座,還沒有弄清是怎么回事,雙手就被吳某捉住,雙手被吳某用裸銅線一圈一圈繞上了,吳某還把銅線繞在自己的手上,隨后找到宿舍里面的插座,林某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此時的吳某就像瘋了一樣,嘴里還念叨著“我要與你同歸于盡”,林某知道如果反抗的話反而會激怒他,那樣的話自己就會更加危險,出于求生的本能,她拼命地喊救命,房東聽到喊聲立刻報警并一直在外面撞門,林某也在苦苦央求吳某不要做傻事,此時吳某心情十分復雜,在強烈的思想斗爭下,他手里的電線最終沒有插入插座。
常熟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吳某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在實施故意殺人的過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礙吳某的犯罪意志,迫于壓力未完成犯罪行為,系犯罪未遂,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同時被害人林某對吳某的行為予以諒解,綜上,法院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