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江蘇省大豐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軍犯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2009117,被告人李軍在大豐市區乘一輛貨車,對緊隨在后的送貨司機王海聊天,他本想和他開玩笑,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看有無本事把車上的貨騙到指定的門市,誰知王海被他的甜言蜜語、巧舌如簧的口才所打動,并將幫助張軍運送的海王牌海蜇海鮮禮包30箱送到指定地點貨卸下后離去。張軍得知情況后報案,同日,李軍感到玩笑開過了頭,并到大豐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退出全部贓物,退還給被害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私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作出如上判決。(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