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獸醫僅憑自己的生活經驗,給他人做后頸部墊枕頭的示范動作引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近日,江蘇省射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這起案件,一審判決被告王某賠償原告朱某醫療等費合計人民幣6130.44元。

200894上午,射陽縣阜余鎮52歲婦女朱某在阜余鎮仁濟藥店做頸椎理療,同鎮六份居委會獸醫王某看到后說:“頸椎有毛病,枕頭不能枕高,叫老頭子膀子把你枕在扁擔瘤這個位置。”王某并做了個示范動作,將膀子放在朱某的后頸部,并捧了朱某的下巴一下。當時朱某喊“疼死了”。后王某的兒子叫了一輛車子將朱某送至鹽城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檢查治療,并住院治療9天,醫院診斷為:創傷性寰樞關節半脫位、頸椎病。

庭審中,結合司法鑒定意、醫院診療等資料,法院對原告朱某因本次人身損害的損失酌定為:醫療費4848.56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35元、營養費157.50元、誤工費3060元、護理費1071元、交通費200元,合計9472.06元。

法院審理認為:公民的人身、財產受到損害,有權要求侵害人賠償。原告朱某在藥店做頸椎理療時,被告王某在本身不具有行醫資格的情況下,僅憑自己的生活經驗,給原告朱某做后頸部墊枕頭的示范動作,將朱某的下巴向上捧,至原告朱某受傷(寰樞關節半脫位),雖被告王某主觀上無造成原告朱某受傷的故意,但存在過錯。故被告王某對此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故原告朱某要求被告王某賠償損失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的訴訟請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考慮到原告朱某原本就患有頸椎病,法院酌定由被告王某承擔70%的賠償責任。即6630.44元(已支付的500元可予沖抵)。

據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