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參與盜竊后,為逃避法律制裁,竟冒用未滿18周歲弟弟的身份。法官明察秋毫,聯合公安,通過指紋比對,揭露嫌疑人虛假身份。日前,北塘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9000元。

20091月,北塘法院在審理轄區內金山北工業園區一起盜竊案件時,對嫌疑人“王華”的身份有所懷疑,就聯合公安,經現場指紋比對,發現犯罪嫌疑人“王華”與兩年前審理的的被告人王建為同一人。

王建于2008324,在某網吧實施盜竊犯罪被公安機關抓獲。刑滿釋放后,不思悔改,再次參與金山北工業園一起盜竊案件。此次為逃避法律制裁,妄想從輕處罰,就冒用其未滿18周歲的弟弟王華的身份。200947,公安局北塘分局向法院提交了“關于犯罪嫌疑人王建冒用弟弟王華身份的情況說明”及所附相關證據材料,證明王華身份是虛假的,上述證據經庭審質證,證據確實、充分,王建本人也供認不諱。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建曾經受過刑事處罰,刑滿釋放后不思悔改,又盜竊財物,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故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9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