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2009617,常熟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王會因打架斗毆,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賠償被害人兩萬余元。

20081130,常熟市招商城華盛市場內,大量的貨包堆積如山,不少人正在忙忙碌碌地收貨發貨。下午一點多鐘時,某物流公司職工王會、李江等人來到華盛市場,準備從一客戶那收貨。此時場面比較混亂,李江一不小心就與另一物流公司的吳天行發生一點摩擦,隨即起了口角。在招商城魚龍混雜的大市場里,幾乎沒有獨自出來做事的,都是一幫一派,成群結隊。所以兩人的一點小摩擦很快演變為兩幫人互相對罵,這時有人提議到停車場的空地“解決問題”。

兩幫人大搖大擺地走進停車場,此時吳天行嘀咕了一句:“有本事單挑”。這句話一下子就惹惱了李江,說時遲那時快,李江撩起身邊的一根伸縮棍就去打吳天行,王會想自己在這群兄弟中也算大哥級的人物,怎么能讓自己的兄弟受欺負,便也上去與吳天行扭打。他的那幫兄弟見勢當然也要上,抄起板凳、棍子等就打,就這樣,雙方打了起來。不一會,王會的腦袋被砸破了,血直往下流,他見勢不妙,就打了個電話,從附近又叫了幾個“兄弟”,想好好教訓一下吳天行。

不一會,“兄弟”們來了,看到王會滿臉是血,正與一個人扭打在一起,他們不管三七二十一,上來就圍著這個人打。其中李某在斗毆過程中拔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向吳天行的背部連刺幾刀,直到吳天行被刺倒在地,昏死過去,這些人才一哄而散。在此期間,有人報警了,警車很快就到了,把受傷的王會和昏迷的吳天行都送到了醫院。

在立案調查過程中,公安機關查明,王會曾因犯盜竊罪,于198881被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另查明,吳天行于20081130日下午受傷后,即被送至常熟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為胸部刀刺傷、左液氣胸、頭部外傷,后于20081215出院。經法醫學鑒定,吳天行之損傷已構成人體輕傷。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會糾集他人,共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系共同犯罪,應依法予以懲處。

2009617,常熟市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會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另賠償被害人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鑒定費共計人民幣二萬余元。(本案其余參與斗毆人員已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