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近期,全國各地監所破壞監管秩序案件時有發生,個別地方甚至出現牢頭獄霸毆打同監室服刑人員致死的惡性案件,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影響。為嚴厲打擊牢頭獄霸,切實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有效維護監管秩序,日前,寶應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縣看守所內對一起破壞監管秩序案件進行公開審理和宣判,并組織100余名在押人犯旁聽庭審接受教育,取得了較好效果。

被告人朱建曾因犯盜竊罪分別于2006年、2008年兩次被判刑,其在看守所服刑期間不思悔改,多次違反監規,且經常隨意打罵同監室服刑人員。今年55日,朱建要求同監室服刑人員丁某代替其值班,遭到丁某拒絕,遂懷恨在心,伺機報復。當天下午,朱建趁丁某等人在看守所內一起勞動時,故意發難并用塑料板凳砸丁某,在被其他在押人員拉開后繼續勞動時,被告人為逞威,又找一椅背上的木襯擊打丁某頭部,致丁某頭皮裂創,構成輕微傷。

案件進入訴訟階段后,鑒于當前各地監所牢頭獄霸活動猖獗、破壞監管秩序案件時有發生的嚴峻形勢,寶應法院對此案給予高度重視,分管刑事審判工作的朱軍副院長親自擔任審判長,并抽調刑事審判骨干組成合議庭。該院向縣檢察院、公安局等部門提出建議:在看守所內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以有效震懾犯罪和警示其他服刑人員。這一建議取得了各方大力支持。經過前期精心準備,616日上午8時,案件庭審在縣看守所內進行。縣公、檢、法三部門主要負責人親臨庭審現場觀摩,武警部隊派出武警小分隊負責安全保障和維持現場秩序,看守所組織在押人犯100余人旁聽庭審接受教育。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庭審,法庭在查清案情、核實證據的基礎上,認定被告人朱建在依法被關押服刑期間,毆打其他被監管人員,破壞監管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監管秩序罪,依法對被告人朱建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結合違反監管秩序罪的法律規定及當前打擊、治理牢頭獄霸的政策進行了以案釋法,并著重指出,法院將在今后刑事審判中,把未決犯在押期間的表現作為量刑的參考情節。通過這一案件的巡回審理,有力打擊了獄內犯罪行為,起到了較好的警示和震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