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咸菜款動干戈 “民間調解主任”化糾紛
作者:劉娟 發布時間:2009-06-16 瀏覽次數:659
和睦鄰居因2元錢生隙,大動干戈對簿法庭
自訴人韓某與被告人胡某是鄰居,關系一直很融洽。2008年8月,兩人僅僅為2元錢咸菜款而發生糾紛,胡某將韓某右臂打傷,致韓某右臂骨折,構成輕傷。韓某遂向九里法院起訴,要求判令胡某賠償各項費用計23579.70元。
案結事了方是根本,“民調主任”出招解憂
法院查明,被告人胡某確實欠自訴人韓某咸菜款2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如果簡單就案辦案,事情不會了結,后遺癥肯定會有。馬庭長查明,胡某家庭生活拮據,每月只有300元的工資,孩子上大學,學費是靠群眾集資贊助、貸款供給,胡某的妻子無業多病,根本無法滿足受害人的訴請。而韓某76歲,無兒無女,堅決不同意調解,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并多次到市人大、市政府、區人大、政法委上訪。
經過數十次耐心細致地勸導及調解,受害人韓某態度有所緩和,同意和被告人胡某民事調解。胡某的弟弟也同意替胡某賠償韓某的損失。天不遂人愿,胡某的弟弟隨后便出車禍在醫院搶救,肇事駕駛員逃逸。
馬庭長并沒有灰心,而是多次到雙方當事人所在地,對當地的風俗進行了解,發現村中有一位叫張某的老者倍受村民尊敬,村民稱其為民間調解主任。馬庭長即刻找到這位德高望重的“民間調解主任”,請他配合法院作進一步的調解工作。老者多次到雙方當事人家中進行勸導、調解,韓某終于打開心結,愿意與胡某進行調解,雙方化干戈為玉帛,達成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