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十年過戶難 協議鑒定現真相
作者:孫興旺 徐海燕 發布時間:2009-06-10 瀏覽次數:654
本網南通訊:從他人手中買房,付清房款并入住多年,可就是拿不到房屋的產權,通過打官司解決竟還引來一場筆跡鑒定“風波”。
1999年8月,原告王先生聽說長期居住上海的劉女士欲出售位于南通市天生港鎮的一處54平方米的單元房,遂找上門洽談購房事宜。當時,雙方談妥房價為1.9萬元并簽訂了正式的房屋買賣協議。然而,當王先生付清房款并入住后,劉女士卻以種種理由拖延房屋產權的過戶。起初,王先生曾多次催促過劉女士,但考慮到房產證和鑰匙都在自己手中,思量即使一時不過戶也不會有太大的風險,故事情一拖就是10年。今年年初,王先生到房管部門查詢時才得知手中的劉女士名下產權證早已被掛失作廢,這才慌了神并想到了打官司。
法庭上,作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