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環境不理想 免物業管理費三年
作者:許正平 陶玉 發布時間:2009-06-03 瀏覽次數:530
本網無錫訊:摩托車被盜,裝修垃圾亂堆,蚊蠅滿天飛,業主不滿小區環境差,拒交物業管理費。無錫崇安法院近日受理一起物業管理合同糾紛,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業主免物業管理費3年。
家住某小區一樓的李女士入住新房后沒少遇見心煩事。先是樓上的裝修垃圾堆在她家窗下,影響美觀不說,還惹得蚊子、蒼蠅到處飛。后來李女士暫時停放在家門口的摩托車又不翼而飛。住的時間越長,李女士不滿意的地方越來越多,垃圾清理不及時,照明不好,物業公司隨意設路障,新買的汽車開不進,諸如此類。向物業公司反映過、抱怨過,情況并沒有多大改善。李女士想,既然物業公司的管理跟不上,小區環境差,治安狀態也不好,為什么還要交物業管理費呢?抱著這樣的想法,2005年起李女士拒交物業管理費至今。
另一方面,物業公司也叫苦連天。小區屬于農民安居房,物業管理費每平米才三毛錢,就這三毛錢還總是收不到。無論是改善小區的環境衛生、綠化、道路等公共設施,還是加強安全管理等,都需要大的投入。物業公司年年面臨虧損的危險,營造良好小區環境似乎是“無米之炊”。
崇安法院主審法官認為,物業管理費收取難導致物管水平難提高,而物管水平不高必將使今后收取物管費變得更難,如此很容易形成惡性循環的怪圈。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