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婚就打斷你的腿 女性亦能成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
作者:陶玉 發布時間:2009-05-18 瀏覽次數:622
本網無錫訊:不滿丈夫屢次提出離婚,妻子多次率親戚兒女阻止丈夫參加法院開庭。家庭暴力并非男性專利,女性亦能成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崇安法院審結一起特殊的離婚案件。
張芝(化名)與王貴(化名)結婚近三十年。二人生育三名子女,歷經幾多艱辛才掙下一份家業。掙錢雖然多了,二人的感情卻出現了問題。張芝稱王貴自1997年起就在外面有了女人,自己為了維持一個完整的家庭,忍氣吞聲,裝作不知情。沒想到,自己的忍讓還是喚不回丈夫的心。2003年起王貴先后三次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俗話說:糟糠之妻不下堂。王貴的行為引起子女和親朋好友的一致反對。據王貴稱,為了阻止他離婚,張芝每次在開庭之前就率親戚兒女“綁架”自己,不讓離開家門。由于沒有在法院通知的開庭時間參加庭審,王貴起訴離婚總被法院按自動撤訴處理。有一次因為堅持去法院參加庭審,王貴被親戚們打斷了小腿。為證明自己所言非虛,王貴還拿出了他臉部及腿部受傷的兩照片。
崇安法院經審理認定,二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準予離婚。同時提醒廣大女性需以正確方式處理婚姻問題,否則將錯失挽救婚姻的最后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