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解放思想,配合全省戰略部署,搶抓沿海開發機遇,為全縣上下奮力開創阜寧跨越發展的新局面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把阜寧建設得更強、更富、更美好,現根據縣委工作會議和全市法院服務沿海開發推進大會的會議精神,我院將從以下十個方面服務沿海開發:

 

一、服務重大產業項目  保障經濟順利發展

 

開辟綠色通道,為重點納稅企業和縣重點建設工程開辟綠色通道。對涉及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的案件快立案、快審理、快執行,依法保障全縣重點工作、重點項目建設順利進行。認真審理涉及企業破產改制、金融糾紛、土地征用、租賃、拆遷和各類涉農案件,決不在審判環節上影響工程進展。靈活運用強制措施。對涉及企業債權案件,加大執行力度,盡量收回欠款,依法保護企業債權。強化涉外(地)訴訟的協調工作。對本地企業被起訴的案件,將工作重點放在協調解決上。

 

對執行案件涉及確有困難的企業時,一般不采取強制措施,采取“放水養魚”的方式:在征得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暫緩執行,為企業發展創造機會、贏得時間。在辦案過程中,盡量不查封企業生產設備、機動車輛、銀行帳號,盡量不拘傳或少拘傳企業負責人,減少對企業的影響,維護企業的聲譽。

 

二、維護社會安定秩序  確保園區基本建設 

 

著重抓好與創建平安建設有關案件的審理,突出打擊重點。一是把“兩搶一盜”等多發性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有組織犯罪、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流氓惡勢力犯罪以及強奸、販毒和制假、販假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作為打擊重點,有效遏制上述犯罪的高發狀況。二是嚴厲打擊阻撓、破壞園區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等妨害園區建設和發展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盜竊、破壞或故意毀壞園區企業生產設備、生產資料的犯罪,嚴厲打擊危害園區企業業主、員工人身安全的犯罪,為園區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提升司法服務質量 主動扶持新興產業

 

建立新興產業聯系網點。抽調業務骨干組成重點工程、重點項目法律服務工作組,專門為重點納稅企業和縣重點建設工程提供法律服務,主動為企業送法上門,通過法律咨詢、法律培訓、法律指導,提高企業業主和職工的法律意識,引導企業依法經營。每名班子成員和每個業務庭分別確定一個新興產業聯系點,定期到聯系點上進行走訪調研,研究探索服務新興產業發展的新方法、新舉措,了解產業發展的法律需求,幫助解決難事、難題。

 

四、拓展依法服務范圍  積極支持招商引資   

 

對危困企業起訴到法院的案件,緩、減、免收訴訟費用,減少企業的經濟負擔,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縣內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緊急情況或特殊困難,需要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的,做到聞風而動,主動上門,提前介入,全力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幫助挽回經濟損失。積極提出司法建議。在審理、執行涉及企業和執法執紀機關的案件時,注重發現導致企業和執法機關參與訴訟的突出問題和主要原因,并有針對性地向涉訴企業、機關提出在工作方法、管理機制、經營活動等方面的司法建議,幫助企業和執法單位完善管理制度,減少矛盾沖突。  

 

五、加大訴訟調解力度  化解人民內部矛盾

 

充分挖掘調解工作的潛力,為保證訴訟調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不違背法律的情況下,采用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訴訟調解,積極創建調解平臺,深入村委會和社區,在庭前、庭審、送達等各個訴訟環節,機動靈活地開展調解息訴工作,對贍養、撫育、離婚等婚姻家庭類糾紛,注重運用社會公德、當地習俗進行說服教育和親情感化,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六、促進農村和諧穩定 保障農業項目推進

 

積極改進便民服務舉措,實行訴訟風險提示制度。通過向涉訴農戶發送訴訟指南,及時提示由于訴訟請求不當等原因可能帶來的訴訟風險,為眾多涉訴當事人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擴大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切實減輕涉訴農戶的訟累。認真落實司法救助辦法,對追索撫育費、扶養費、贍養費案件以及農村“五保戶”和低收入的農民提起訴訟的案件,減免訴訟費,真正解決貧困農民無錢打官司的問題。在土地承包糾紛、人身損害賠償、拖欠民工工資、贍養等案件的辦理中,把工作重點放在盡快化解矛盾、變現當事人的權益上,力求案結事了。

 

七、充分發揮司法職能  保障基礎設施建設

 

對涉及投資開發、城市建設中的規劃、征地、拆遷、使用等過程中出現的民商事、行政糾紛,確立以民二庭和行政庭為服務主體的合議庭,哪里需要就及時趕赴哪里,迅速立案,就地協調,定紛止爭。同時,依法制裁阻撓基礎設施建設的各類違法行為,尤其是對重點的交通、城鎮建設等重點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妨礙施工、強買強賣、強行裝卸、偷盜建材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排除,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對構成犯罪的人員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全縣的基礎設施建設通行無阻、順利完工。

 

八、妥善調處勞動爭議  慎重辦理破產案件

 

一是成立專門審判組織,全面加強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工作。由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組成勞動爭議案件合議庭,專門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認真研究此類案件的特點,準確把握勞動爭議雙方的心理動態,為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和調解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是強力推進訴調對接,著力構建社會大調解機制,努力化解勞動紛爭。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中,既注重堅持依法辦案,又充分考慮地方政策規定和實際情況,主動加強與縣總工會、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單位、部門聯系交流溝通,力求統一口徑和裁判尺度。深入到勞企糾紛相對較多的企業單位舉辦《勞動法》講座,指導相關企業,規范用工行為。聘請經驗豐富、有社會威望的人士作為勞動爭議特聘調解員,參與案件的審理和調解工作。

 

三是慎重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依法保護債權人與破產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優先解決企業拖欠職工工資、集資款和養老保險金等問題,全力化解企業破產改制過程中產生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九、積極推動依法行政  努力促進官民和諧

 

主動搭建交流平臺,加強與行政機關的溝通交流,邀請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召開座談會,通報行政機關在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推動行政機關首長出庭應訴,組織行政執法人員旁聽行政案件開庭,并就行政機關敗訴的案件向行政執法機關發出司法建議,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加大行政案件的協調力度,在依法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從有利于我縣沿海開發、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加大對城市建設、招商引資過程中引發的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行政訴訟案件的協調力度,積極引導當事人和解。同時不斷規范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充分運用聽證程序,展開“陽光運作”,緩和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的對立情緒,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有效地提高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效率。

 

十、建立指揮監督機制 從嚴查處違規行為

 

為切實加強對服務沿海開發工作的組織領導,本院成立服務沿海開發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于偉東同志任組長,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查,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和動態。

 

為保證扎實有效地為我縣沿海開發提供司法保障,特建立沿海開發服務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組織本院紀檢監察人員、執法監督員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企業、部門、縣區巡視、暗訪,對全院干警進行督查,嚴肅查處不執行或不正確執行相關規定、有礙沿海開發的行為。全院各分管領導、各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凡發現分管部門及主管部門在公務活動中存在損害沿海開發行為的,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直至追究紀律責任。對本院所有工作人員工作效能低下、搪塞應付、推諉扯皮、故意刁難、違反程序、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行為,一經舉報查實后,對被投訴人給予離崗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政紀處分。